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书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其他方式,具体为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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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式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必须填写此表。
2、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或者寄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机关才能予以受理。
3、填表人必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4、申请人根据本区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5、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本表可在网站下载使用有效。
http://www.bjatlm.com/uploadfile/2017/1205/2017120511214318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