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港南
今日港南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公共服务
港南旅游
政民互动
港南区预决算公开平台
站内搜索:
在线办事
按服务类别
按服务类别
婚姻生育
户籍管理
教育培训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公用事业
法律司法
治安管理
土地住房
文体娱乐
交通车辆
食品安全
纳税服务
环保局
工商局
财政局
农业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土局
残联
公安分局
统计局
食药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
水利局
教育局
农机局
民政局
经贸局
林业局
人社局
建设局
发改局
水产畜牧局
交通局
文体新局
市政局
粮食局
编办
民宗局
档案局
按部门办事
按部门办事
环保局
工商局
财政局
农业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土局
残联
公安分局
统计局
食药监局
安监局
卫计局
水利局
教育局
农机局
民政局
经贸局
林业局
人社局
建设局
发改局
水产畜牧局
交通局
文体新局
市政局
粮食局
编办
民宗局
档案局
消防大队
司法局
所在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公安分局
>
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申报条件
实施对象和范围:
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一)申请新开设网吧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审批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文化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5、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方位图(标明东南西北、街道、门牌、楼层及网吧周边标志性建筑,网吧所在位置);
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内部布置平面图(标明网吧内计算机(含服务器)摆放位子和对映机号、内网IP地址、计算机名)
8、技术员身份证复印件;
9、网吧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二)网吧重要事项变更重新审核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审批表》;
2、文化部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
7、技术员身份证复印件;
8、网吧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审查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4、网监支队意见书复印件
5、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免冠相片2张
6、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免冠相片1张
7、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9、消防合格证复印件、2013年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印件
10、网吧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1、备案登记表、法人登记表、从业人员登记表、经营场所方位图
不符合要求,退合申请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
二、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75-4332610
投诉监督电话
0775-4329239
相关表格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审批表
XX网吧地理位置图(范本)
XXX网吧室内布置平面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常见问题解答
无
办理机构
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治安大队
办理地址
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治安大队
办理时间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
Copyright 20013 gangnanqu.Gov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365即时比分
指导:港南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港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4332555,0775-4332727
公安机关备案号:贵安00791399018-00002
桂ICP备140067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