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 |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7项 |
申报条件 |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
初步设计审批
- 由相应工程设计资格的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
2.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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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2、已经编制完成并经相应工程咨询机构审查的初步设计(含调概)文件;
3、相应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
4、属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需提供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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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程序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中心发改局窗口收集材料------业务股室会审-------局主要领导审批-------局办公室打印相关批文------中心发改局窗口办结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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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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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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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433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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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 |
433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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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无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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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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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港南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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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港南区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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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夏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早上9: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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