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于 1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报送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305室)。
2.于1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邮寄到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305室(以盖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甘健,4351017。
附件:《港南区农业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http://www.bjatlm.com/uploadfile/2017/1228/20171228040129735.doc
港南区水利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