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教发〔2017〕163号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申办
港南区八塘街道红苹果幼儿园的批复
曾春燕同志:
你提交的“关于申报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红苹果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在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八塘商贸城301号设立“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红苹果幼儿园”;
二、办学形式为全日制保育和教育;
三、办学层次为小、中、大班;
四、招生对象为学龄前3—6岁幼儿;
五、办学规模为小、中、大班,共3个班,每班25—30人,不得超过75人;
六、招生范围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八塘商贸城附近。
2017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