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民函〔2017〕55号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新莲中心幼儿园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新莲中心幼儿园:
你园报来关于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
意名称由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新莲中心幼儿园变更为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小精灵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由谭永燕变更为梁玲。
此复。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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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