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湛江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湛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湛江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
湛江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南政办〔2017〕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从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贯彻落实有关城乡居民医保的一系列政策,坚持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建立健全稳定的筹资机制,促进全区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使农村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震杰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莫妮妮 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张永臻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韦春群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党永聪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李本存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富山 镇党委委员
吕祖有 镇人大副主席
周 悦 副镇长
覃振斌 副镇长
谢 锋 镇卫生院院长
罗君任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曾国青 镇财政所所长
陈寿庭 镇民政办主任
蒋 权 镇党政办主任
蒙向辉 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
各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莫妮妮同志兼任。各村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协调本级城乡居民参保民缴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参保对象
凡户口在本乡镇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自愿为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医保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三)缴费时间
从2017年11月下旬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目标任务
为确保我镇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参合率目标任务,现确定我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合率必须达到97%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达100%。(各村农村人口数以派出所统计的2017年10月底各村农业人口入户数为以上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及筹资阶段(2017年11月18日—2017年12 月31日)。
(一)召开动员会(2017年11月18日前)。我镇召开全镇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城乡居民医保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明确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和完成时限。各村逐级召开会议,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引导本村农村居民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工作组进村宣传、筹资(2017年11、12月份)。各村委会要根据本村实际,本着便捷、高效的原则,采取定点定时集中收缴和干部上门收缴相结合等方法筹集城乡居民医保资金,逐步建立起渠道畅通、成本低廉的筹资机制。开展筹资工作时,要做好参保人员资料的登记和票据、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三)基金入库(2017年12月31日前)。各村征收的参合农村居民资金,要做到日清日结,每天将征收的资金存入镇城乡居民医保收入户,保证票、款、登记表相符,严防票据遗失、资金挪用和流失。
第二阶段:查漏补缺及总结汇报(2018年1月1日— 1月31日)。
(一)我镇社保中心边核算边结算并组织人员对2018年参保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录入、查漏补缺,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社保中心以村或屯为单位将2018年参保信息登记表以及新增人员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原始资料保存。
(三)社保中心总结本镇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
五、具体工作
(一)宣传发动。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宣传方式要多样化,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转诊制度、补偿方案调整、市级统筹、大病保险等系列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会要开到村、组,宣传资料要发放到户。对外出务工农村居民,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通知到位。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农村居民主动参合。同时,宣传并落实好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登记收缴。以户为单位收取参保人员的参保资金,分户开具专用收费收据,填写好相应的表格,收据填写要规范,列出全部参保人员名单,注明收款时间、金额,收款人签全名,(告知参保人员妥善保管好参保收款收据,作为报销医药费的凭据)。要安排专人对参保资料逐户逐人进行核对、录入,确保录入计算机人数、实际参合人数、缴费人数三统一,确保填写参保登记表上的参保人员姓名、性别、与户主关系、民族、身份证号码、人员属性、缴费金额等参合信息完整、准确,与户籍资料一致。票据缴销要及时,社保中心对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资金的收付要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三)特殊人群统计。
1.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参保资金,不向其个人收取,由区民政局、卫计局代缴,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湛江镇社保中心医保收入户,并提供该类人群的具体名单,由 湛江镇社保中心开具参保发票,分类登记参保信息。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保资金,先由个人全额缴交,再由区民政局按相关政策规定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湛江镇社保中心,并提供相关人员名单。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保资金,先由个人全额缴交,再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要把筹资工作作为关心农村居民利益、减轻农村居民负担的一件大事来抓,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挂村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挂村干部具体抓,各村下达的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个村干部和工作责任人,实行挂村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生产队长包户的分级包抓责任制,将完成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定任务、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由于任务重、时间紧,各村及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发动筹资工作,提高参保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有效的筹资措施与办法,做到相关程序规范,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参保工作。同时,对代收的个人基金,必须日清月结如期如数上缴镇代收医保中心账户,做到票款同步,确保基金安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截留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三)建立机制,加强考核督查
我镇继续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纳入本乡镇绩效目标考核内容,镇社保中心要加强对各村筹资工作的检查。对在筹资工作中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大局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基金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筹资工作中的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奖励措施
(一)对完成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基金收缴工作给予发动费奖励。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任务达80%的村,按每完成一人参保奖励发动费0.35元;完成缴费任务超80%以上的村,额外奖励发动费1000元。2018年元月份镇社保中心对各村参保情况逐一核实后立即给予发放奖励。
(二)各村完成实绩列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湛江镇就业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韦记梅 0775-2775226
谭伟燕 0775-2775226
姜海霞 0775-4702024
附件:湛江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任务表
附件
湛江镇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任务表
单位:元
村名 | 总户数 | 总人数 | 应缴费(180元/人/年) | 一般农民缴费 | 民政 | 计生 | |
合计 | 25060 | 76067 | 13692060 | ||||
云柳 | 2810 | 8612 | 1550160 | ||||
小庄 | 1752 | 5548 | 998640 | ||||
兴成 | 1267 | 3946 | 710280 | ||||
西安 | 667 | 2123 | 382140 | ||||
同安 | 1998 | 6106 | 1099080 | ||||
蒙村 | 2082 | 6885 | 1239300 | ||||
平江 | 2332 | 7308 | 1315440 | ||||
湛江 | 3844 | 10125 | 18822500 | ||||
芦山 | 1940 | 5856 | 1054080 | ||||
福兴 | 877 | 2543 | 457740 | ||||
蓬塘 | 705 | 2243 | 403740 | ||||
金洲 | 1949 | 6025 | 1084500 | ||||
双联 | 1847 | 5832 | 1049760 | ||||
沙岭 | 990 | 2915 | 524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