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教发〔2017〕142号
港南区教育局关于韦汉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学区办,各高中,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经研究决定:
韦汉阳同志任港南区木梓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罗梦同志任港南区江南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港南区河面学校副校长职务;
梁添禄同志任港南区湛江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成教专干兼党团队专干,免去其港南区湛江镇同安小学校长职务;
杨凯恒同志任港南区湛江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小学数学教研员,免去其港南区湛江镇金洲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
潘有光同志任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干事;
龙梅娟同志任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小学数学教研员,免去其港南区木格镇云垌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
潘敏娟同志任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成教专干兼党团队专干,免去其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干事职务;
杨清济同志任港南区瓦塘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成教专干兼党团队专干,免去其港南区瓦塘镇南山小学校长职务;
谭斌赟同志任港南区瓦塘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报帐员,免去其港南区瓦塘镇三多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
李思科同志任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中学教研员职务;
张连辉同志任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中学教研员;
叶雪琼同志任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成教专干兼党团队专干,免去其港南区桥圩镇新庆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职务;
莫宏普同志任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干事,免去其港南区桥圩镇新庆小学副校长职务;
同意杨品清同志辞去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党团队专干职务;
免去向莉花同志的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干事职务;
免去黄钰虎同志的港南区桥圩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杨锦同志的港南区湛江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党团队专干职务;
免去温进丽同志的港南区湛江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小学数学教研员职务;
免去党燕华同志的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小学数学教研员职务;
免去黄海文同志的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报账员职务;
免去陆宇同志的港南区木格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党团队专干职务;
免去尹斌同志的港南区瓦塘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党团队专干职务;
免去谭杰权同志的港南区瓦塘镇义务教育学区管理办公室报帐员职务。
2017年1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朱健部长。
抄送: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
港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