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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08 09:33:45 来源:
贵港市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12月6日
 
根据自治区政府、贵港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积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克服了多方面困难,2016、2017年搬迁任务均已顺利完成。现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搬迁工作和安置情况:
1、搬迁入住情况:
2016年的指标任务:70套住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6人搬迁入住;
2017年的指标任务:176套住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1人搬迁入住;
两年共计246户917人。
截止11月20日,港南区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2016年70套住房建设任务,70套已全部达到入住条件,住房竣工率达100%;已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0户246人完成搬迁入住,入住率达100%。
截止11月20日,港南区2017年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176套住房建设任务,176套全部达到入住条件,住房竣工率达100%,已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76户671人完成搬迁入住,入住率达100%。
2、年度搬迁对象精准情况:2016年已搬迁人口246人,2017年已搬迁人口671人,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的一致,精准率100%。
3、安置住房建设情况:我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是以公寓房的形式进行安置,严格按照以户为单位,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低于13㎡不超过25㎡,2016年已搬迁的贫困户住房面积人均17.07㎡,2017年已搬迁的贫困户住房面积人均17.08㎡,住房面积未超标。
4、搬迁户自筹款整改情况:我区按照上级划定的标准执行,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建房资金标准人均不超过0.25万元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对于已经收取的超过自筹标准的部分,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并出台《港南区易地扶贫搬迁购房自筹款及补助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工作。
二、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情况:
1、旧房拆除政策:我区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加大我区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不愿意签订旧房拆除协议的搬迁贫困户,不纳入“十三五”搬迁计划。为了稳妥推进搬迁户旧房拆除工作,确保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我区明确搬迁户拆除旧房奖励政策,即按照每户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认真贯彻执行。。
2、整(屯)村搬迁政策:根据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整屯(自然村)搬迁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7】119号)文件精神,我区不属于全区54个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县区、“天窗县”,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享受待遇县),也没有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含50%)、集中居住50户以下(含50户)、50%以上(含50%)群众愿意搬迁的情况,因此我区没有需要整屯(自然村)搬迁的情况。
3、后续扶持就业创业政策:我区高度重视并把后续扶持工作当做当前迫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实现贫困户“脱真贫、真脱贫”。制定了《港南区后续就业扶持工作方案》。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落实,努力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目前,我区已经就如何对搬迁贫困户的后续扶持相关产业扶持发展开展了认真的调查了解,并正按计划进行中。
4、易地搬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我区认真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土地政策。要求国土、建设等部门高度认识增减挂钩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保护耕地、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拿出具体可行的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对于搬迁的贫困户宅基地进行评估复耕,通过增减挂钩,将节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以有偿的方式调整到城镇使用,既能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又能解决农村发展缺乏资金的问题。解决当前耕地占补平衡的瓶颈问题。我区出台了相关旧房拆除、退出宅基地的相关奖励补偿方案,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对退出宅基地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在退出的基础上,对于自行拆除或者复耕的宅基地,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加退出户旧房拆除和复耕的积极性。
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港南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投资1545万元,完成投资1545万元,完成率达100%;港南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投资4212万元,已完成投资4212万元,完成率达100%。我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务和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等组成,项目住房建设成本严格控制在1600元/平米范围内,对于贫困户的自筹款项严格按照不超过2500元/人的标准执行,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按照既定的用途使用,对于大额资金的支付,要经过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对于符合使用规定的,及时进行拨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我区的易地搬迁项目资金的拨付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拨付。我区易地搬迁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进度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拨付,已经联合发改、财政、移民等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的审批手续,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及时的检查验收,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的,及时进行拨付。
四、规划项目情况:
根据港南区“十三五规划”计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老乡家园一个,选址在桥圩镇工贸科技创业产业园区内,项目占地面积6.63公顷。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4#、5#、17#、18#号楼,二期3#、4#号楼均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入园道路已硬化至一期、二期;一期4#、5#、17#、18#、二期3#、4#安置楼周边基础设施及绿化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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