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政办通〔2017〕44号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港南区
区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监管,完善政府办医体制,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港南区区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朱 健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主任:潘非妮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办主任
黎 川 区发改局局长、区医改办主任
叶 丹 区卫计局局长、区医改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黄兴好 区发改局副局长、区医改办副主任
姚 星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 彦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甘夏锋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 煜 区审计局副局长
梁群清 区编委办副主任
林国农 区人大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主任
刘承勇 区政协教文卫体委主任
岑立成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区属公立医院在区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区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叶丹同志兼任。
今后区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原则上由成员单位继任领导担任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2017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驻港南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