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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搬入综合档案馆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7-01-10 11:08:00 来源:港南区档案局
  关于申请搬入综合档案馆办公的请示
 
港南区综合档案馆已竣工验收完毕,为了充分发挥档案馆的服务功能,经我局党组班子研究,拟定于2017年1月9日搬入新馆办公,现草拟了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方案,特呈区政府审定。
妥否?请批复。
 
附:港南区综合档案馆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方案;
 港南区综合档案馆办公用房使用方案
 
港南区综合档案馆已竣工验收,并即将投入使用,为合理安排档案馆库房、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的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办公室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贵发改投资[2014]40号文件精神,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原则。
二、综合档案馆大楼办公用房的安排情况
1.第一层楼安排情况:共5间,101为值班室;102为除尘、有害生物防治室;103-104为港南区文化展厅,105为发电机房,106为配电房。
2. 第二层楼安排情况:共10间,201为未开放档案查阅室及目录室;202-203为查档室及港南区信息中心查阅室;204为港南区综合会议室;205-206为纸质档案库房;207-208为纸质档案库房;209为档案接收、整理室;210为真空制氮消毒室。
3. 第三层楼安排情况:共15间,301档案裱糊、去酸室;302出版发行编研室;303纪检组长室,业务指导股;304档案数字化室;305局办公室;306计算机机房;307副局长室;308副局长室;309局长办公室;310特藏档案库;311为实物档案库;312多媒体报告厅;313爱国主义教育展厅;314档案装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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