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
地方税务局文件
南地税发〔2017〕5号
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税务所(分局),各股(室):
《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局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未列入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各有关部门不得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贵港市和港南区的决定及时调整本部门的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附件:1. 贵港市港南区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项)
http://www.bjatlm.com/uploadfile/2017/1220/201712200419089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