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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26 15:50:14 来源:安监局
 
 
 
贵 港 市 港 南 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港南安监〔2017〕31号
 
 
港南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镇(街道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有关股室、辖区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贵港市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烟花爆竹领域和行业安全,决定开展一次全区烟花爆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3月2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和零售)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
(二)打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违规操作、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防范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等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三)开展检查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烟花爆竹经营店内设有明火设施等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要精心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企业一线认真抓,对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点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对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包括零售点)全覆盖检查督查,并联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包括零售点)是否做到全覆盖,全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区安监局适时将对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和明察暗访、突出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重点监督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并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整改。
(四)安监、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已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将大检查总结(包含附件)于2018年3月5日前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蒙宗叶,联系电话/传真:0775-4329890                                         
 
 
 
 
 
 
 
 
 
港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指导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重大隐患项目 实际检查的情况 是否合格
1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超许可类别或级别经营。    
2 是否存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证照载明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3 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设施未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投入使用。    
4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仓库的选址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铁路和公路运输线、高压线路、无线通讯塔、水源地、农牧渔业基地等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库区内库房、值班室、公用建构筑(锅炉房、独立变电所、水塔、高位水池及消防蓄水池、办公室、食堂、汽车库、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等内部安全距离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有关要求。    
5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仓库区违规动火、动焊;存在火源和存放与本企业经营无关的易燃易爆品。    
6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失。
 
   
7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企业特种作业岗位工作人员无证上岗。    
8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企业未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法规要求(批发企业12人以上,零售专店2人)。    
9 是否存在领导值班安排未上墙、职工进出库未打卡(或签名)登记。    
10 是否存在各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要负责人非企业在册员工也不实际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1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仓库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    
12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仓库未按照要求设置防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和视频监控设施,或未按规定对相应设施进行维护、检测。    
13 是否存在经营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库区未按要求设置密砌围墙。    
14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有“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前店后库”现象或严重超量储存现象。    
15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仓库内存放过期产品或质量安全没保证的产品(非法生产或行政单位收缴的)。    
16 是否存在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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