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及2018年 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15:52:14 来源:安监局
贵 港 市 港 南 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港南安监〔2017〕32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及2018年
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有关股室、辖区相关企业::
时值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节,为切实做好我区岁末年初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时期,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各行业领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的现象,加上大范围降温和雨雪天气影响,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和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各有关股室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危化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2018年2月底结束。
(二)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情况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企业交叉检查,局组织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细化措施,严格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题研究、亲自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出现任何空白、断档和死角,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建立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能保证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绝不姑息手软。对隐患治理不及时、出现事故的企业,该停产的必须停产,对排查出的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同安全事故查处;对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强化应急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有效发挥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便捷快速优势,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要加强舆情监控,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时限要求,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区安全监管局,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虚报等问题发生。
 
 
 
 
港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5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港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  
 
 

?
警警 Copyright 20013 gangnanqu.Gov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365即时比分
指导:港南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港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4332555,0775-4332727
公安机关备案号:贵安00791399018-00002 桂ICP备140067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