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别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11:35:43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别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国执行,为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与《公约》的衔接工作,现就国别报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42号公告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不适用于2016年度的国别报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19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承办 办公厅2017年12月20日印发
 

?
警警 Copyright 20013 gangnanqu.Gov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365即时比分
指导:港南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港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5-4332555,0775-4332727
公安机关备案号:贵安00791399018-00002 桂ICP备140067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