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政办通〔2017〕40号
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港南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贵港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176号)文件精神,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港南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港南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领导和指导,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重点;建立信息服务业发展通报和发布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重大事项联合督查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
二、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亚俊 区委书记
曾健清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俸振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朱 健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成 员:梁寿海 区政府办主任
潘非妮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办主任
赖伟忠 区政府办副主任
黎 川 区发改局局长
杨 华 区经贸局局长
梁少东 区交通局局长
李国和 区文体新局局长
周景勇 区科技局局长
叶 丹 区卫计局局长
邓 铭 区民政局局长
莫桂才 区教育局局长
谭立团 区人社局局长
覃绍海 区财政局局长
谭伟治 区建设局局长
谭宛如 区环保局局长
陆杰鹏 区统计局局长
覃星琴 区招商局局长
王 惠 区水利局局长
梁仲益 区农业局局长
黄善尧 区林业局局长
马爱健 区畜牧局局长
邓东升 区粮食局局长
谢线来 区农机局局长
王柏强 港南国土分局局长
胡 鸿 港南国税局局长
刘绍贵 港南地税局局长
陆永康 港南工商分局局长
甘海松 桥圩镇镇长
梁 敏 湛江镇镇长
莫海华 东津镇镇长
王少平 木格镇镇长
梁榜波 木梓镇镇长
李时维 新塘镇镇长
覃富炜 瓦塘镇镇长
闫观照 八塘街道办主任
黄富雷 江南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局、经贸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相关行业的数据统计报送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服务业发展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有关问题,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负责拟定服务业发展年度工作重点,分解服务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负责收集汇总服务业发展信息和编报季度服务业发展简报。负责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区绩效办对服务业发展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各组成单位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牵头拟订和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措施;研究服务业发展形势和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服务业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统筹协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服务业领域改革等工作。
区经贸局:全面统筹、负责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重点负责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住宿、电子商务、专业市场、服务外包、会展等行业发展。协调解决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的考核评估。配合市商务局推进贵港市羽绒交易中心的规划建设;负责促进信息服务业和节能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牵头负责服务业品牌的培育工作;协同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配合市交通局推进港南(苏湾)现代物流集聚区规划建设。
区文体新局:负责实施港南旅游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休闲养生和乡村生态旅游等,形成多层次的旅游消费新模式。负责做好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娱乐业等行业发展。负责促进体育服务业发展,重点做好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区科技局: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区两级“一综多专”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基地规划建设。
区卫计局:负责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重点做好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区民政局:负责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多种方式的养老服务,负责规范管理服务业领域社会组织,重点做好我区养老服务业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规划。
区教育局:负责促进教育培训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培养服务业人才的水平,配合人社部门加强短期技能培训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服务业发展的人才政策,促进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区财政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服务业发展投融资渠道,落实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等。配合市财政局促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创新,指导国有企业服务业发展。
区建设局:配合市住建委做好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销售管理以及统筹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发展。配合市住建委将辖区服务业集聚区及有关项目的规划选址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港南国土分局:负责落实服务业用地支持政策,保障服务业项目用地。
区环保局:负责做好为现代服务业企业和项目提供环保政策支持以及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服务工作;做好环境评估、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
区统计局:牵头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指导服务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负责服务业运行统计分析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拟定服务业增加值目标任务方案。
区招商局:负责统筹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出台鼓励引进服务业企业的综合政策。
区水利局:牵头促进水利服务业发展,着重抓好水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区农业局:牵头促进农业服务业发展,负责收集整理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采集农业情报、信息,推动农业信息化开发应用和服务工作。
区林业局:牵头促进林业服务业发展,做好林产品相关规划,重点推进林产品交易市场及博览会建设,负责收集整理林产品加工、物流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
区畜牧局:牵头促进水产畜牧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物流配送,冷链、仓储,开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养殖技术服务。推进休闲养殖发展,发挥观光、科教、体验功能。创新供给,搞活流通,培育产品品牌。
区粮食局:牵头促进粮食流通服务业发展。重点加快和服务于国有和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流通环节结构创新,支持粮食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布局。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经济成份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和经营活动,积极培育和加强对粮食经营者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各种经济资源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区粮油加工业。
区农机局:负责加强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引导扶持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市场服务主体开展订单作业、跨区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
港南国税局: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港南地税局:牵头负责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
港南工商分局: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工商部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协助服务业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规范市场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办)政府:负责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附件:港南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2017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市驻港南各单位。
附件
港南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周 颖 区发改局
翁 江 区经贸局
林世朝 区交通局
覃海英 区文体新局
黄锦阳 区科技局
苏秋贤 区卫计局
杨杰荣 区民政局
陈 清 区教育局
谭志英 区人社局
冯文程 区财政局
陆 霖 区建设局
黄国安 港南国土分局
韦潭映 区环境保护局
黄 娴 区统计局
甘秋霞 区招商局
黄伟豪 区水利局
陈 聪 区农业局
雷宏迎 区林业局
曾 宁 区畜牧局
庞文贤 区粮食局
林取良 区农机局
曾琼贤 港南国税局
高志鹏 港南地税局
梁宝婵 港南工商分局
雷春发 桥圩镇
李伟贞 湛江镇
陈上运 东津镇
伍俊伟 木格镇
黄 健 木梓镇
黄世坚 新塘镇
杨 浩 瓦塘镇
李桂挺 八塘街道办
邓德涛 江南街道办